院属各部门:
请仔细参照《附件3:湖南警察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》,切实完成各自对应的任务,在9月27日周五前,将各自负责的支撑材料电子档上交院评估办501办公室,其中学院简介、学院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和一级目录(1-3)上交给朱剑虹老师,一级目录(4-8)上交给易轩宇老师。
电子文件的命名格式,请严格按照《附件3:湖南警察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》的方式,即为“1.1.1_(1)”、“1.1.1_(2)”等.
电子材料的内容请务必遵循《审核评估材料基本格式规范模板》进行编排。
在此特别提醒,若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,将会被退回,请您理解并予以配合。此项工作已于9月14日进行过一次初步推进,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协作,期待我们共同高效完成此次任务。
院评估办
2024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