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系部:
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,提高试卷批阅、毕业论文指导的质量和水平,学院决定对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试卷等相关课程归档材料及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及标准
1.抽查范围: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(含考试、机考、考查课程)及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。
2.抽查参考标准:《湖南警察学院关于试题(卷)库建设与管理的规定》《湖南警察学院关于规范考试试卷批改、评分、回收的规定》《新版试卷批阅示例材料》《湖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手册》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系部自查阶段:9月18日—10月10日。各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本学期的试卷批阅及2023届毕业生论文进行全面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并将相关总结材料及时上交系部。
2.学院抽查阶段:10月13日开始,学院组织教学督导对部分试卷等相关课程归档材料及2023届毕业论文进行抽查。
3.结果反馈阶段:教学评估处在11月15日前将结果反馈给个系部,对出现较大差错者,在全校范围内通报,并依据学院相关制度给予处理。
4.整改阶段:各系部依据反馈情况,对课程考核归档材料和毕业论文进行整改。做较大问题整改的,提交书面报告,由教研室主任、系部主任签名和盖章以后报教务处备查。
三、需提交的相关材料
1.被抽查的考试课程提交学生考试试卷、成绩登记册、参考答案、评分标准、试卷分析表、命题计划表等,机考课程提交成绩登记册、试卷分析表,考查课程提交成绩登记册。
2.系部试卷自查工作安排表、自查工作原始记录、自查工作总结。
3.毕业生论文提交论文纸质稿及过程稿。
请各系部将考试课程归档材料于10月12日前上交至行政办公楼507办公室,同时将毕业论文纸质稿及过程稿交至行政办公楼526办公室.。联系人:蔡蓉英 6405;杨辉解:6165
教学评估处
2023年10月11日